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4,071,144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12 月 9 日。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 号文核准,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 2,938 万股,其中网上 发行的 2,350.40 万股于 2009 年 12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 向询价对象发行的 587.60 万股于 2010 年 3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8,812 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1,750 万股。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812 万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股东姚瑞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的姚瑞波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071,14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 注
1 姚瑞波 4,071,144 4,071,144 公司现任董事
合计 4,071,144 4,071,144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焦点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 构对焦点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