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8月28日9:00,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8月23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罗建荣先生、钟建新先生、陈丽洁女士、金逸中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同意许永斌先生、刘嘉先生、刘元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对每一位董事候选人或独立董事候选人单独表决。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待交易所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选举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候选人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罗建荣先生、钟建新先生、陈丽洁女士、金逸中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永斌先生、刘嘉先生、刘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和董事候选人提名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9名董事候选人(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该事项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关于设立北京研发中心暨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关于向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1日 候选人简历 王莺妹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政协委员和台州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1987年至1992年,任黄岩化工四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任临海 市星辰化工厂厂长;1997年至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持有本公司股份3770万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人宝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1981年至1992年,任黄岩农药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副厂长;1997年至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执行董事;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万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建新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3年至2000年,任黄岩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持有本公司股份30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建荣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1年至1998年,历任黄岩农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丽洁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1992 年至1998 年,任 浙江健士霸集团财务人员;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逸中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 2001年至2003年,任杭州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至2006年,任台州飞跃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至今,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永斌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至今供职于浙江工商大学,现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院长, 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 许永斌先生为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 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目前还担任浙江达菲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嘉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开发部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01年起就职于清华大学,历任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开发部对外合作办公室主 任、北京清华液晶技术工程中心副总经理。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元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现任武汉医药设计院总工程师,兼任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专家、湖北省药学会理事,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85年至今一直在武汉医药设计院任职,曾任武汉医药设计院工艺装备室副主任、主任、院副总工程师。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