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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00233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3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监管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201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厦门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2010年4月25日,公司以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总裁、主管审计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落实,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组成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正式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2010年4月25日至2010年6月21日,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对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201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3、2010年6月23日,公司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及整改计划》,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2010年6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以上报告及整改计划,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5、2010年6月4日,厦门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并于7月7日下发了《监管意见函》(厦证监函[2010]67号)。
  6、201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公众评议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
  公司于2010年6月24日公告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及整改计划》,供广大投资者查阅。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状况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为了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的参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活动,公司还披露了专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网站平台,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评议信息。
  三、公司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公司自上市后,自发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随时关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新的规定、文件,进行自学。2010年5月26日—6月2日,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等课题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培训;2010年7月24日—25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厦门监管局组织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2010年7月和8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参加了深交所在大连和广州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2010年9月12日,公司自发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9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平先生、陈成辉先生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第一期内幕交易防控专题培训班。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需不断完善和强化
  整改情况:公司已经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指引,制定了和修改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已经确定,将按照工作细则开始工作。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对需要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3、未设置专职法律事务部门
  整改情况:公司此前是聘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做为公司的法律顾问,符合当时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更好的规避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公司已增设法律事务岗位并配置人员。
  4、内部审计运行机制尚不成熟
  整改情况:(1)公司已成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置相应人员,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对子公司的审计和检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实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2)加强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的指导,由审计委员会委员直接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或者不定期接受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并就审计部的工作给予指导。(3)审计部按照《深交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逐步开展工作。着重审核了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公司上半年存货等财产盘点进行核查;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内部流程等事项作了检查。(4)公司正在实施ERP信息化建设,审计部通过参与ERP的实施规划过程,了解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公司的流程设计,为今后审计部更好的开展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四、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和公司落实具体措施
  1、认为公司应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三会”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整改措施:首先,公司自发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次,组织“三会”工作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履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认为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措施: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制定的有关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则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制度进行完善,在制度中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披露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公司增强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及时与深交所、厦门监管局进行沟通、咨询,力争实现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认为公司应加强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强化相关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规范会计核算。
  整改措施:(1)公司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2)公司正在实施ERP信息化建设,财务部积极参与新系统的实施,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准确、规范。
  经过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公司的内部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规范运作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对照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加强内控和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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