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科华恒盛(00233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3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号”文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5,693,466.45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38,133,46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0)GF字0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10 年7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原厦门泰珂洛超硬工具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厦门火炬高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公司实际支出15,143,801.10元购买上述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包括为实现该目的而发生的评估费用2.50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322,989,665.3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5150.34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二、  项目简介
  (一)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土地上(该地点涉及项目建设区域土地使用权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150.34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研发试制中心办公楼及配套服务设施、购置实验设备、新建试制生产线;研发技术人才的招聘、考核;建立科学的研发管理体系等,建设投资总额5150.34万元。具体内容为:
  (1) 土建及装修工程:预计建筑工程总面积7200㎡,工程造价为1824.65
  万元(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拟投入的主要技术设备:需购置主要研发设备、办公设备购置、试制生产线设备等预计1032.27万元;
  (3)拟投入的主要研发运用软件:需购置工业设计软件、电路设计软件、产品开发软件设计工具等应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PLM系统等预计342万元,系统集成安装调试650万元;
  (4)标准化建设费用120万元;
  (5)引进研发人员安置(一次性补贴)费用800万元;
  (6)预备费用:按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合计数的8%计提,计381.51万元。6、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在公司已购置的厦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H12-1、2、3、4、6地块上建设,地块用地面积33667.368㎡。研发试制中心拟建设成为集设计、试制、检测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中心,占地面积1400㎡,规划建筑面积7200㎡(其中专业实验室400㎡,大功率实验室400㎡、小功率实验室400㎡、试制生产线1200㎡、研究成果及产品展示厅600㎡、会议室总面积240㎡、技术培训室180㎡、多功能
  活动室1000 ㎡、2800㎡作为办公使用)。在原公司研发团队基础上新增百名研
  发技术人才队伍(力邀3-5名国外电力电子技术专家),增强科研研发软实力。
  该项目建成运行后每年预计需增加2118.08万元的研发费用(主要投入为研发经费投入和人力投入)将纳入公司日常经营(科研)预算,以确保公司研发技术持续领先,项目投资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该投入将转化成公司的无形资产增加。
  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关键技术的攻克情况、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如无特殊情况,拟从2011年4月份施工建设,2012年5月完成,建设期14个月,2012年6月份正式启用。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有研发中心的基础设施显得薄弱,不能够满足企业快速发展技术研发的需求。一方面,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办公场所为租赁,其基础配套设施主要是为软件企业开发、行政办公用配置,无法满足研发对电力资源的要求。另一方面,现有研发体系未设有专门的科研试制生产线,科研试制进度、质量难以保证。建设先进的快速反应科研试制平台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可能因项目开发和高级研发人才引进工作进展缓慢,致使项目开发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市场风险:可能出现研发项目市场预测准确性不足,致使决策失误,从而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和公司整体效益。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将加强公司技术研发及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设计开发及试验检测能力,建立高水平的技术中心和电力电子实验中心,为公司的发展增加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50.34万元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150.34万元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投资建设的“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系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
  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上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科华恒盛拟用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另外,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待科华恒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事项无异议。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市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