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四个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四个项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