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通知,获悉伟星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1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临海支行用作贷款担保,质押期限自2010年8月9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伟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9,8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伟星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3%。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