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50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旭辉先生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代理)股份70,3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9.8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旭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部份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天银律师人员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提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旭辉、何晓东、王海龙、李代伟、蔡春、雷维礼、周良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蔡春、雷维礼、周良超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旭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选举何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选举王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选举李代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选举蔡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选举雷维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选举周良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大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世杰先生、曾兴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0,3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吴团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