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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30003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在公司8号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3日送达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会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邓冠华、崔文婉、赵吉庆、李江峰、连庆明、阎红玉6位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同意提名上述6位同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李文华、谢石松、王小宁3位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同意提名上述3位同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黄明儒,汤顺清,李文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事项如下:(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事项如下:(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删除《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十三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董事: 董事:
    邓冠华 赵吉庆
    董事: 董事:
    崔文婉 李江峰
    董事: 董事:
    连庆明 蒋广成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黄明儒 李文华
    独立董事:
    汤顺清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9月20 日
    附件:1、《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2、《公司章程修正案》
    附件一 《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邓冠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现年44岁,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6月至1989年12月在武汉大学化学系任教。1991年
    12月至1995年1月在武汉大学化工化学研究所担任所长。1996年参与创立阳普医疗用品,1999年1月起至2007年10月担任阳普医疗用品法定代表人,自2003年11月起至2007年10月担任阳普医疗用品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7,202,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李江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现年33岁,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获全额奖学金支持赴美进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攻读博士学位。2004年2月至2007年10月为广州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生物及制药投资部项目经理。2007年10月为广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78,08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崔文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现年48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87年12月在深圳蛇口工业区保安公司担任会计职务。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在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现广东省广新轻纺控股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担任审计部经理。2005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3 年11月至
    2007年10月在阳普医疗用品担任董事。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4、赵吉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现年40岁,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大专学历。1993年7月至1994年在广州市航务管理局工作。1994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文件
    年至1995年在广州市珠江动力经营部工作,历任业务主管、经理。1996年至2008年在广州市珠船经济发展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起担任广州市欣豪纬中央热水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任董事。持有公司股份7,808,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5、连庆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现年44岁,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至1993年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工作;1995年至1999年在深圳市计划局工作;1999年至2000年在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至2003年担任桂林利凯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桂林绿地环保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神州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负责人;2003年至2005年担任深圳市润泽天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092,8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6、阎红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现年46岁,经济学博士、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88-1996在武汉大学任教,先后任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审计系副主任;1996-2000年在深圳发展银行总行稽核部工作,先后任会计稽核室及非现场稽核室主任、副总经理;2000-2003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任副部长;2003-2010年9月,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任教。社会兼职:2006年至今任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经济分会委员,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09年至今任深圳市高级会计师学会会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文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现年40岁,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证券分析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历任广西自治区科技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西自治区科技会计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现任广西自治区科技会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1990年至今在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工作,现任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财务处处长。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2、谢石松,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现年47岁。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6年历任中山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3、王小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现年52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第一军医大学分子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科技部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专家,人口与健康领域咨询组专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专家,广东省免疫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免疫学学会副秘书长等学术职务,达安基因独立董事。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 3项,三等奖3 项,国家 II类新药证书1项。在 Science,NatureMedicine,
    PLoSMedicine, PLoSONE等SCI收录杂志上发表论文50余篇,在国内杂志发表
    论文180余篇。承担国家、军队及地方等省级以上基金项目40余项。先后荣获政府特殊津贴,广东省“五个一”学术带头人、国家教委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及首批总后科技银星等荣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文件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删除《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十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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