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 2010年10月22日上午9:30于公司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195,8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邓冠华、赵吉庆、崔文婉、李江峰、连庆明、闫红玉、李文华、谢石松、王小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李文华、谢石松、王小宁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选举邓冠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2)同意选举赵吉庆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3)同意选举崔文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4)同意选举李江峰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5)同意选举连庆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6)同意选举闫红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7)同意选举李文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8)同意选举谢石松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9)同意选举王小宁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庞志强和杨利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孝坚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选举庞志强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2)同意选举杨利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有效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同意票代表股数46,195,803股,反对票代表股数:0股,弃权票代表股数:0股。同意票代表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95,803股的100%,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武小兵,李晓丽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之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邓冠华 赵吉庆 崔文婉
李江峰 蒋广成 连庆明
黄明儒 李文华 汤顺清
全体监事签名:
胡宏伟 熊德志 周 敏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海 马海波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