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管理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6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0.70元,募集资金总额52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302,31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04,597,690.00元。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307,397,69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北京市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0年3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已使用2,7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第一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已于2010年3月6日对外披露。2010年3月17日已使用2700万元归还银行,同日,3000万元已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第一期超募资金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 第二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过详细的讨论并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决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计划使用1,343.00万元投资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
公司将继续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妥善安排剩余超募资金236,967,690.00元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在相关项目完成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后,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 本次超募资金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本项目投资金额1,343.00万元,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即可实施。
(1) 项目基本情况
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使用超募资金1,343.00万元投资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该项目包括网络基础平台建设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其中信息化系统又包括研发系统PDM建设、企业ERP系统建设、企业CRM系统建设、企业门户建设、企业OA系统建设、企业E-HR系统建设、企业KM系统建设和企业决策系统建设。本项目方案是在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保障信息化过程中信息系统软件之间的必要交互,相互协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平台。
(2) 项目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的高速发展,组织的层级与规模随业务需要迅速扩大,组织系统越来越复杂。由于目前公司的业务大部分还处在电子表格和手工管理相结合的状态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够,导致经理人的决策不完全、不及时,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影响公司的整体效益。因此需借助信息系统提高公司的
管理水平,增强经理人的决策速度和质量,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3)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信息化项目的实施首先将给企业带来一系列标准和规范,通过将这些标准和规范在系统软件中固化并在实践中予以执行,有助于企业运营的规范有序和运营成本的有效降低;其次,在信息化过程中企业员工的个人素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从而使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更好地发挥特长,进一步明确岗位分工,按照企业要求和信息系统的管理理念,在系统中完成各自的工作;此外,信息系统在
使用过程中还将为企业提供大量数据,为企业发展、员工绩效考核、企业投资等
提供数据依据,并规范数据的输入输出,保障信息的及时有效性。
(4)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企业信息化需求,结合企业信息化对各系统需求的紧迫性,对企业信息
化进程和周期安排如下:
时间 实现功能和目标 系统
网络建设按照企业网络基础要求完全满足要求,并经过国家相
关部门机关审核通过后启用。
PDM系统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对于关键功能必须满 PDM、网
2010/7-2011/2 足,系统建设完成后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机关审核通过后启 络基础
用。同时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日常运
营。
ERP系统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对于关键功能必须满
2011/3-2011/9 足。同时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日常运 ERP
营。
OA系统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对于关键功能必须满
足。同时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日常运
2011/11-2012/2 营。 OA、VPN
VPN网建成后必须满足企业对系统的远程应用,并经过安全
审核通过后启用。
E-HR系统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对于关键功能必须满
2012/4-2012/6 足。同时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日常运 EHR
营。
KM和Workflow系统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对于关键
2012/8-2012/12 功能必须满足。同时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 KM 、
统的日常运营。 Workflow
2013/3-2013/7 企业门户建成后必须满足企业的需求,企业门户维护人员能对 企业门户
系统进行开发维护,保障后期的功能扩展。
VOIP建成必须满足企业对语音通话的需求,减少企业在固定
电话上的费用,整体费用应低于建成前固定电话费用。 CRM 、
2013/9-2014/2 CRM建成后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同时在潜在客户发 VOIP
掘,现有客户维护上及客户满意度上有较高的提升。同时企业
信息化管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日常运营。
2014/4-2014/7 SRM建成后必须满足企业99%以上需求,同时企业信息化管 SRM
理部门能独立管理和维护系统的日常运营。
决策系统建成后应完全满足企业需求,同时在企业管理层决策
2014/9-2014/12 上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数据证明,通过各种管理模型对现有业 BI、BW
务进行建模分析,为企业发展理清思路,提供合理化决策支持。
注: 项目计划根据公司具体安排作相应的调整,如果项目延期,后面的项目做
相应的后延。
(5) 项目预算
序号 项目 费用 (单位:万元)
1 硬件购置费用 310
2 软件购置费用 635
3 工程实施费用 288
4 培训费用 62
5 差旅费 48
合计 1343
(6) 项目风险提示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企业管理层对信息化的认识不够产生的风险、系统选型存在的风险、业务流程重组存在的风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信息化项目实施人员变动存在的风险、企业内部沟通不畅存在的风险、信息与系统安全存在的风险、信息系统授权存在的风险、信息系统后期维护存在的风险,针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公司已经或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应对。具体实施风险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企业信息化方案》。
四、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 6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信息化
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公司使用1,34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
五、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出具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
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认为:计划使用1,343.00万元对建设投资“企业信息化项目”,能够使公司的运行和管理效率得到大幅提高,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保荐意见》,认为:华力创通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3,430,000.00元投资建设“企业信息化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有关规定。华力创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借助信息系统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经理人的决策速度和质量,大幅提高公司的运行和管理效率,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宏源证券同意华力创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