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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60001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0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送红股2股(每股送红股0.2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5 元(税前),人民币0.025 元(税后,其中2股红股扣税0.20元)
    ●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4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7月1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10年7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2日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0年6月18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2,262,277,489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每10股现金分红人民币0.50元(含税),计送红股4,452,455,498股,计现金分红人民币约11.13亿元。A股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4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7月1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10年7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2日
    四、利润分配发放对象
    截至2010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自然人股东,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等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按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人民币0.25元(其中2股红股扣税0.20元)。
    2、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50 元。
    3、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 年1 月23 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10%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人民币0.25 元(其中2股红股扣税0.20元)。如该类股东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10股人民币0.25 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4、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5、派送红股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将所送派股份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本     送红股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 18,823,001,989 3,764,600,398 22,587,602,387    84.55%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3,439,275,500   687,855,100   4,127,130,600    15.45%
    股份总数             22,262,277,489  4,452,455,498  26,714,732,987   100.00%
    七、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3元。
    八、咨询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7层
    电话:010-68946790
    传真:010-68466796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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