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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需在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A 股股票的其他合法投资者,其所认购的股份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4月23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7.07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对象竞价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2,500万股(含12,500万股)-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对象竞价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股份公司、本公司、
    公司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照港集团、
    集团公司 指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预案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2,500万股(含12,500万股)-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A股股票的行为
    焦炭码头 指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日照港为国家规划的煤炭及制品、矿石、原油等大宗散杂货中转储运的重点港口
    日照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是我国北方能源、原材料重要中转运输口岸及集装箱支线港。经济腹地包括中原、华北、西北等广大地区,其中华北地区为我国最重要的钢铁产业基地,矿石进口需求非常强烈;鲁南地区、山西中南部、新疆等地为我国煤炭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煤炭、焦炭等外运需求很大。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与山东省省政府公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海港口发展的意见》,日照港将发展成为专业化煤炭及制品、铁矿石、石油、天然气和粮食等大宗散杂货的中转储运港和重要的集装箱港口。2009年12月,以日照港为出海口的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已经开工建设,该项目设计运输能力2亿吨/年。2009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批复了《日照港总体规划》,根据该规划,日照港将规划自然岸线29.7公里,泊位280个,至2020年形成6亿吨/年的吞吐能力,发展成为集大宗散杂货、集装箱等货物装卸、储存、运输的综合性港口,并逐步发展港口综合物流。根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的货种划分,本公司主要经营煤炭、铁矿石等散杂货的装卸、堆存业务,上述规划明确了本公司作为煤炭、铁矿石等货种中转储运主要港口的市场地位。
    2、公司缺少专业化焦炭码头,难以满足腹地焦炭运输量增长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焦炭产量最大的国家,2008年,国内焦炭产量达到3亿余吨,出口量超过1,000万余吨。日照港腹地内生产规模在50万吨以上的焦化企业超过29家,其中拥有焦炭进出口权的企业有18家。日照港为山西中南部临汾、运城、吕梁和长治等主要焦炭产地最便捷的出海口,由于公司缺少焦炭码头,大量焦炭通过天津港、连云港港等港口转运。
    3、公司港口设施超负荷运转,港口总体通过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腹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日照港货物吞吐量持续快速增长,其中矿石、煤炭等大宗散杂货吞吐量高速增长。2009年度日照港共完成货物吞吐量18,131万吨,同比增长20%;其中本公司完成14,438万吨,同比增长31%,明显高于2009年度全国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9.7%的同比增长幅度。从货种分类来看,公司2009年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10,688.5万吨,同比增长30%,其中完成铁矿石吞吐量9,972.5万吨,同比增长31%,公司铁矿石进口量已从2008年全国沿海港口排名第三跃居第一;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314万吨,同比增长28%,煤炭进口量已居北方港口首位。
    为应对装卸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公司大力推进港口设施建设。公司先后投资建设了矿石码头一期、二期工程,西港区三期工程等码头项目,收购了日照港集团的西港区二期工程项目。近年来的项目建设虽大幅提高了公司的装卸能力,但仍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装卸需求。截至2009年年底,公司泊位设计能力不足7,000万吨,但当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44亿吨,港口总体装卸能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由于装卸能力不足,近年来公司压船现象严重,部分船舶不得不转向其他港口装卸。
    4、公司仅依靠经营积累难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
    公司的装卸能力不足,压船现象严重,需加大港口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满足快速增长的装卸需求。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岚山8#、12#泊位进行改扩建,该项目计划投资61,927万元;公司计划投资专业化的焦炭码头,该项目计划投资141,554.32万元。此外,公司于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收购承租的集团公司拥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山东颐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鲁颐通评报字[2009]第052号《土地估价报告》,该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63,623万元。近期公司的资金需求达到26亿余元,公司仅依靠经营积累难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鉴于近年来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总体装卸能力不足,特别是焦炭专业化装卸能力及附属设施严重不足,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筹集资金建设专业化焦炭码头,配置专业化焦炭堆场及配套设施,提升公司在焦炭等散杂货方面的装卸能力,同时兼顾其他散杂货的装卸需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焦炭等散杂货吞吐能力730万吨,可以有效提升公司在焦炭装卸方面的竞争能力,缓解公司现有散杂货装卸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公司在散杂货装卸领域的市场份额和领先优势,降低焦炭厂商的运输成本,扩大腹地焦炭在日照港的装船运输量,为今后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A股股票的其他合法投资者。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7.07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对象竞价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2,500万股(含12,500万股)-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在该数量区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对象竞价情况和募集资金需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四)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除权、除息安排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和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5,000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焦炭码头工程项目。根据焦炭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该项目预计建设投资140,824.32万元,预计铺底流动资金730万元,预计投资总额为141,554.32万元,该项目初步设计已上报山东省交通厅待批,项目投资总额以山东省交通厅的审批为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日照港集团持有本公司660,417,16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3.73%,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2,500万股(含12,500万股)-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日照港集团持股比例将下降到38.62%至40.3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实施须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需在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建设焦炭码头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 141,554.32 不超过141,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专业化焦炭码头,该项目主要包括建设5万吨级泊位、7万吨级泊位各一个,年设计通过能力730万吨,建设焦炭堆场及污水处理厂,满足焦炭堆存及卸载的技术、环保要求,并兼顾其他散杂货的装卸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的开工建设、未来运量增长要求公司配套建设焦炭码头
    2009年1月,山东、山西两省签订《能源交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选定以日照港为出海口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项目,该项目已经国家批准开工建设,于2009年12月在郑州举行了开工仪式。沿该通道的临汾、运城、吕梁和长治等地区为焦炭与炼焦煤的主产地,由于日照港尚无焦炭码头及其专用堆场,该地区的焦炭大多通过天津港与连云港港转运。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建成后,该通道沿线煤炭、焦炭等制品通过海上转运量将大幅增长,为满足腹地运量增长及东南、华南沿海钢铁企业焦炭需求增加和焦炭出口增长的需要,充分发挥该通道的功能,配套建设焦炭码头是十分必要的。
    2、腹地内焦炭自日照港经海上转运需求大,公司现有装卸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焦炭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2008年,中国焦炭产量3.2亿吨,国内表观消费量3.15亿吨,出口1,213万吨,分别占世界总产量、总消费量和国际贸易总量的60%、50%和45%左右。国内焦炭生产受炼焦煤产地限制,主要集中于山西、河北、山东等省,南方钢铁厂商所需焦炭主要由山西、河北、山东等省供应。日照港腹地内生产规模在50万吨以上的焦化企业超过29家,拥有焦炭进出口权的企业有18家。很多焦化生产商与贸易商希望通过在日照港装船,将其焦炭产品输往海外及南部沿海地区。日照港所在鲁南地区内的兖矿国际焦化厂已投产,年产量200万吨;日照焦化厂目前形成了60万吨/年的产量,二期投产后可形成120万吨/年的产能,该部分焦炭将主要在日照港下水。近年来日照港的焦炭吞吐量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从2006年的不足20万吨增长至2009年的138.6万吨,但由于缺少焦炭码头,公司不能满足腹地的焦炭装船的需要,急需建设焦炭码头及专用堆场。
    3、建设新的码头,可以完善公司服务功能和满足其他大宗散杂货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
    近年来公司的矿石、煤炭等大宗散杂货业务快速增长,2009年完成吞吐量1.44亿吨;另一方面,公司生产性泊位设计能力不足7,000万吨,港口设施超负荷运转,港口压船现象比较严重,部分船舶不得不转往其他港口装卸,不但制约了公司吞吐量的增长,而且不能为用户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本次建设的焦炭码头在工艺上采用了通用设备,既可以进行焦炭装卸,也可以兼顾其他大宗散杂货的装卸,能较好地化解因市场变化而引起的经营风险。未来公司可以利用焦炭码头的作业间隔时间装卸其他散杂货。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焦炭业务将转移至专业的焦炭码头装卸,所释放的装卸能力可用来满足其他货种的装卸需求。综合看来,该项目建设,有利于缓解公司港口设施紧张局面,减少压港压船现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于2009年12月22日获得批准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概算为13.8亿元。根据初步设计,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41,554.32万元,该项目初步设计尚需山东省交通厅审批,具体投资总额以山东省交通厅的审批为准。
    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码头工程初步设计》,该项目将建设1个5万吨级泊位和1个7万吨级泊位,码头长度为531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65m,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为-15.2m,5万吨级泊位和7万吨级泊位港池设计底标高分别为-11.5m和-13.0m。
    该项目拟通过填海造地新增陆域面积64.4万m2,将建设专业化的焦炭堆场,同时配套建设港区铁路、污水处理厂等设施。
    该项目建成后可新增730万吨/年的吞吐能力。
    3、建设周期
    该项目建设期为两年。
    (三)项目前景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将主要装卸来自晋中南、冀南与鲁南地区的焦炭,同时兼顾其他散杂货的装卸运输。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提高港口通过能力,既可满足腹地焦炭运输量增长对装卸能力的迫切需求,也可提升散杂货的装卸能力,将极大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该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22,382万元的营业收入,每年可实现净利润8,923万元。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7.36%,财务净现值为7,154万元(i = 7%)。
    (四)审批情况及报批程序
    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22日获得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发改能交【2009】1630号文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07年4月19日获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环审【2007】55号文批准,项目的海域使用许可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导致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业务模式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提高公司的焦炭及其他散杂货等货种装卸能力,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竞争能力,有利于保证公司在大宗散杂货业务方面的领先优势,缓解公司现有泊位超负荷运转的局面,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及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集团公司间的同业竞争,也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公司将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日照港集团的持股比例将下降到38.62%至40.39%,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新增12,500万股至2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四)对高管人员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没有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构成重大影响。若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充实公司的股权资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发行前
    (2010-3-31) 发行后 增加额 增长率(%)
    资产总额 766,780.67 908,334.99 +141,554.32 18.46%
    负债总额 309,594.15 309,594.15 0 0.00%
    所有者权益 457,186.53 598,740.85 +141,554.32 30.96%
    股本 151,010.20 163,010.20
    -173,010.20 +12,000-22,000 7.95%-14.57%
    少数股东权益 31,133.16 31,133.16 0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 426,053.37 567,607.69 +141,554.32 33.22%
    每股净资产
    (元/股) 2.82 3.32-3.47 +0.50-0.65 17.73%-23.05%
    资产负债率 40.38% 34.08% -6.29% -15.58%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口径) 40.35% 33.42% -6.93% -17.17%
    注:除特别说明,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考虑2010年3月31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装卸能力,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的净利润预计可增加8,923万元。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获得不超过141,000万元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投资过程中现金流出量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持续稳定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公司为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法人主体,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运行,不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影响,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由本公司独立实施,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本次发行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方面也不会发生变化。
    四、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集团公司的款项共计378,133.40元,均为经营性往来余额。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54号《关于2009年度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焦炭货源不足的风险
    日照港为山西中南部、河北南部、鲁南等国内主要焦煤、焦炭产地最便捷的出海口之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不仅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煤炭货源,也将带来大量的焦炭货源。但目前国内外焦炭市场波动较大,焦炭码头建成投产后,公司可能面临阶段性的焦炭货源不足的风险。
    针对可能面临的焦炭货源不足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努力开拓市场,争取腹地内焦化厂商尽量经日照港海上转运;另一方面,公司将利用焦炭码头的作业间息时间从事矿石等货种的装卸业务,充分发挥焦炭码头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在铁矿石等散杂货方面存在的压港压船局面。
    (二)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引致的市场风险
    港口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较大影响。港口的发展和经营业绩与煤炭、钢铁、电力、海运、内陆运输等上下游行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相关行业的供求和发展情况,将直接影响港口业务量和业务构成,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目前最主要的装卸货种是金属矿石,其吞吐量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2009年度公司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10,688.5万吨,同比增长30%,其中,完成铁矿石吞吐量9,972.5万吨,同比增长31%,铁矿石进口量已从2008年全国沿海港口排名第三跃居第一。如果未来腹地内钢铁行业对进口铁矿石的需求下降,或行业政策波动,公司的铁矿石吞吐量及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周边港口竞争的风险
    公司面临的行业内竞争主要来自于邻近的青岛港、连云港港等港口。青岛港位于日照港北部,主要从事集装箱、原油、铁矿石、煤炭、粮食等各类货物的装卸业务,胶济铁路、济青高速、同三高速等是其集疏港的主要通道。连云港港位于日照港南端,主要从事煤炭、木材、矿石、散化肥、液体化工品、集装箱等货种,陇海、兰新铁路干线、连徐高速、连淮高速、同三高速等是其集疏港的主要通道。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自北向南排列,煤炭、矿石均为三个港口的重点发展货种。随着港口体制和内贸货物收费的改革,港口之间竞争较为激烈,主要体现在运输成本、集疏港能力、港口作业费率、装卸效率及服务质量等方面。
    公司的竞争优势明显,突出表现在泊位堆场大型化、铁路集疏运条件好、装卸效率高,离腹地距离较近,但随着日照港近年来焦炭、矿石等散杂货吞吐量的快速增长,公司的泊位装卸能力、堆场能力日趋紧张,港口装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果青岛港和连云港港在港口建设、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将使得公司在竞争方面面临更大压力,进而对公司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与股本规模将大幅增加,若只考虑发行因素,公司的净资产将增加141,000万元,股本将增加12,500万股至20,000万股。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提升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但由于净资产规模增加较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马上产生效益,公司面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五)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日照港集团持有公司43.7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日照港集团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可能会通过董事会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及其他事务施加重大影响,可能与其他股东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公司存在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公司已对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如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将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七)其他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同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二级市场走势、本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都将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面临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将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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