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香山饭店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本公司股份4,094,574,82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6,771,084,200股的60.47%。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7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6 外资股股东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94,574,829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931,247,461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63,327,368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6.01%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9%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副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 (四)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本次会议5人;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普通决议案的表决事项 1 《关于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购买(供应)煤炭、设备和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煤炭及该持续性关联交易 982,894,115 99.94% 618,861 0.06% 0 0% 是 b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供应煤炭和服务及该持续性关联交易 982,894,115 99.94% 618,861 0.06% 0 0% 是 c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工程设备和产品及该持续性关联交易 982,894,115 99.94% 618,861 0.06% 0 0% 是 d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及其子公司和直接或间接持股30%以上的被投资公司购买服务及该持续性关联交易 982,894,115 99.94% 618,861 0.06% 0 0% 是 (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868,012,894 88.26% 115,500,082 11.74% 0 0% 是 (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煤炭采购框架协议》 4,093,955,968 99.98% 618,861 0.02% 0 0% 是 (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煤炭采购框架协议》 4,093,955,968 99.98% 618,861 0.02% 0 0% 是 2 《关于本公司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3,293,808,100 100% 0 0% 0 0% 是 特别决议案的表决事项 3 《关于因公司住所变更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94,574,829 100% 0 0% 0 0% 是 注: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就第1(1)和(2)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第2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