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歌华有线”)公开发行16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91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0年11月23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歌华有线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0年11月24日(T-1日)(星期三)14:30-16:3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