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0,404,72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6.32%
(三)董事长孙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工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赞成比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收购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0,404,720 100 0 0
1 其他股东25%股权的议案》 0 0 是
《关于因收购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
2 司其他股东25%股权而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110,404,720 100 0 0 0 0 是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