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楼江跃、郑可集、彭涛、杜鹤鸣、金德钟、陈凌、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董事2名(朱文革董事、孙笑侠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陈凌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彭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郑可集、金德钟回避表决。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担保金额为8.3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财务负责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郑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郑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聘任郑建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2、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郑建军 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浙江衢州人,会计师、审计师。
1991.8-2000.4任职于衢州永泰会计师事务所;
2000.5-2006.1任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主管、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副经理;
2006.2-2009.1任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2009.2至今任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