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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60006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协议(意向)书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3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协议(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意向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意向协议书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本意向书仅作为协议双方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正式协议的签署生效尚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一、概述
    2010 年 4 月28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与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定了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协议(意向)书,公司将参与甲方拟规划建设的"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项目。
    目前产业园项目尚未经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双方尚需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的签署生效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
    乙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产业园基本情况:该产业园位于福州市永泰县葛岭村赤壁村(紧邻福州市郊区),双方拟借助当地丰富的山水旅游资源环境及原脉地热温泉资源,将该产业园打造为集广电、出版、报业杂志传媒、网络动漫、传统手工艺品、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休闲渡假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型园区。
    本项目为国家及地方政府扶持性产业;产业园面积初步预计约为215.5公顷,其中用于产业园生活配套用地约为三分之一,预计总投资约为32.5亿元。
    3、投资方式:由乙方独自出资负责产业园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独立承担风险及享有利润。
    4、土地问题:甲方将以公开出让方式,根据产业园规划并按产业园内规划项目需要分期分批供地。
    5、双方权利、义务:本意向书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尽快完成项目的书面可行性建设方案、商业实施方案;乙方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甲方对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将予以积极帮助;对于产业园内规划项目,乙方具有优先权;在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具有优先排他与甲方签署正式协议的权利;乙方首期投入资金为10亿元以上;双方开发产业园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6、意向书生效: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
    三、本意向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意向书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该项目若能成功获取,将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四、备查文件
    1、项目协议(意向)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4 月29 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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