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5人,吴一坚董事长委托孙圣明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孙圣明董事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二、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三、通过《对2009年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四、 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五、 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9,154.10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06,637,668.1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818,514.03元。
鉴于公司2009年度产生亏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 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七、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通过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建议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董事会提议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八、通过《支付200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同意支付给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度审计费用46万元人民币。
九、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十、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一、通过《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二、通过《公司2009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三、决定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票6,反对票0,弃权票0
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二、四、五、七项之决议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