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 2010 年10月27日发布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24),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该公告中年折旧率(%)一栏的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该公告第八项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中: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进行了复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为准确的反映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现对各类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调整为: 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25-40 0 2.57 通用设备 12 0 7.5 专用设备 8 0 15 运输设备 8 0 11.25 其他 6-10 0 11.25 上表中的年折旧率变更为: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类别 (年) (%) (%) 房屋及建筑物 25-40 0 4-2.5 通用设备 12 0 8.3 专用设备 8 0 12.5 运输设备 8 0 12.5 其他 6-10 0 16.67-10 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更正并予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