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海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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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规定,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79,586.22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6,246,32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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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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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本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10,659.98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408,095.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92,671,265.17元,减去2008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104,165,255.60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51,708,573.88元。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520,826,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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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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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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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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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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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9年聘任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2009年度审计费用为96万元。2010年公司拟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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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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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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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与关联方续签《仓库租赁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了《仓库租赁合同》,本公司按照每平方米每月21元的价格租赁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专用仓库,以保证公司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时三名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和丁永玲女士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8票(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关于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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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三、四、五、六、九项尚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六、七、八、十、十一项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