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海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崇文区东兴隆街5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 会议议程
1、 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二) 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6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凡是2010年6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人均可参加会议。
(三)参会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9:00-下午4:0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东兴隆街52号
邮政编码: 100062
联 系 人: 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 010-67020018
传 真: 010-67059266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按照委托人指示进行表决(须另附说明,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并附委托人签名或加盖印章);
3、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回执
截止2010年6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票账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