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上午9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 号)3 号楼3 楼报告厅 3、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48,282,1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6.1681%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豪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401 0 3,771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2、《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400 0 3,772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3、《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400 0 3,772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4、《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554,954,737 股为基准,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共计327,747,736.85 元。 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8,486,209,989.43 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554,954,737股为基准,每10 股转增3 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100 301 3,771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5、《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400 0 3,772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6、《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400 0 3,772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预计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预计五个框架协议项下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659.87 亿元。 因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17,001,514 516,997,742 0 3,772 99.9993%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 亿元(含80 亿元)的担保。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 后至2011 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总裁可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 亿元(含80 亿元)的限额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文件。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400 0 3,772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48,278,100 0 4,072 99.9999%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 选举钱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5,648,282,172 5,632,553,224 0 15,728,948 99.7215%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股东提案,提案股东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5,131,242,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8%,提案内容为: 2010 年5 月12 日上海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因上海汽车独立董 事段祺华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需更换独立董事。上海汽车董事会提名钱奕先生担任其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钱奕先生已同意出任上海汽车独立董事。经相关资格审查,钱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与上海汽车及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豪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祝磊律师、朱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沪中豪(2010)法见字第6 号],认为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