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0年4月23日上午
3、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召集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芦德宝
7、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有并代表公司股份94,153,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8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记名投票,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监事会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06,420.70元,母公司净利润2,877,495.96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87,749.60元,加上一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0,955,760.6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545,507.04元。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为保持公司对投资者投资回报的连续性,决定以公司总股本195,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总计分配5,865,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27,680,507.04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7-1-1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8,000万元;
7-1-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1-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1-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2-1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万元;
7-2-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2-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2-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3-1为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万元;
7-3-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3-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3-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4-1为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万元担保;
7-4-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4-3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4-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5-1为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万元担保;
7-5-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5-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5-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6-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50,000万元。
7-6-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7-6-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7-6-4批准权限: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94,153,174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