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下午2:3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的议案; 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六、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受兰花集团公司委托销售煤炭产品的议案; 八、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九、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一、关于对2009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