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就铁路专用线租赁、土地租用、房屋租赁、采购煤炭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此项关联交易表决的情况,关联董事郝跃洲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09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兰花集团按平均每平米13.61元的价格支付土地租赁费6,955,80元,按平均0.645元/吨公里的价格支付铁路专用线租赁费32,584,188元。 2、本公司子公司兰花煤化工、兰花科创化肥、兰花能源集运以市场价格山西兰花集团东峰煤矿有限公司采购煤炭12,636,607.73元。 3、本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向兰花集团借款,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11,042,022.50元。 4、本公司向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2,700,000元。 5、兰花集团向本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346,481.28元。 6、本公司向兰花集团控股子公司徐州兰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煤炭37,393,897.30元。 7、本公司为兰花集团下属煤矿代收代付通过铁路外销煤炭的货款和运费,未收取手续费,涉及的煤炭销售额为586,431,672.28元。 8、公司下属的化肥化工分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下属的煤矿采购煤炭37,490,867.64 元。 9、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机械制造公司向兰花集团下属的煤矿、公司的参股公司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14,514,361.63 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向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土地和铁路专用线,结合市场价格,本着对双方负责、平等互利、有偿使用的原则,经双方认真测算,预计2010年集团公司向股份公司收取租赁费4697.55 万元,其中:铁路专用线租赁费4001.97 万元,土地租赁费695.58 万元。预计公司下属化肥企业及兰花能源集运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下属煤矿采购煤炭约4350 万元;预计公司下属化肥企业以市场价格向公司参股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约20664 万元。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兰花经贸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下属煤矿采购煤炭约3607 万元;预计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控股子公司徐州兰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煤炭 约2010 万元。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兰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公司参股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销售机械配件1100 万元;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机械制造公司向集团下属煤矿销售机械配件410 万元。 预计公司向兰花集团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270 万元;预计公司向兰花集团公司收取房屋租赁费34.68 万元。预计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兰花集团公司借款,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900 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约为38043.23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贵元,注 册日期:1997 年9 月,注册资本:87658 万股,现在股权结构为: 山西太行煤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33.79%;泽州县资产管理处占 8.39%;高平市国有煤炭资产经营公司占6.86%;中信信托占 21.35%;沁和能源占6.66%;晋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占22.95%。 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型煤、化工产品(不含火工品、危禁品)、 建筑材料的生产各销售;饮食服务;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 分支机构经营);冶炼和铸造;矿山机电设备加工维修。 中外合作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贵元, 注册日期:2000 年5 月,注册资本5360 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 36%,主营煤炭产品生产及销售。截止2009 年末总资产28.43 亿 元,净资产20.15 亿元。 山西兰花集团东峰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甄恩赐,注 册日期:2007 年11 月,注册资本:12578.9 万元,其中山西兰花 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7%,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建筑材料、矿山机电设备销售,维修。截止2009 年末总资产4.87 亿元,净资产2.69 亿元。 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贵庭,注 册日期2003 年5 月,注册资本4598 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78%,主要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型煤、 型焦、建筑材料的生产,矿山机电设备维修,配件加工,销售。 截止2009 年末总资产3.16 亿元,净资产1.21 亿元。 徐州兰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锡文,注册日 期:2007 年6 月,注册资本:500 万元,为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钢材、铝合金材, 化工产品、化肥、建筑工程用机械、水暖器材销售。截止2009 年 末总资产2704 万元,净资产993 万元。 山西兰花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才,注 册日期:2005 年4 月,注册资本:400 万元,其中山西兰花煤炭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截止2009 年末, 总资产688.04 万元,净资产457.05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发生的租赁土地和铁路专用线、支付物业服务费、收取房屋租赁 费等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的原则进行定价;采购煤炭,销售矿山机械配件采用市场价格。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 响情况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但鉴于公司使用的土 地和铁路专用线是集团公司依法拥有的,公司与其签订《土地使 用权租赁合同》、《铁路专用线租用合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必须的。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下属的化肥公司的尿素产能近年来增长较快,为满足原 料煤供应,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公司下属的莒山煤矿、东峰煤 矿和公司参股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煤炭。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兰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营矿山机 械、支护材料、洗选设备的生产制造,以市场价格向兰花集团公 司下属的东峰煤矿、北岩煤矿、兰花瓦斯抑爆公司和公司参股的 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矿山机械配件产品。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议对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郝跃洲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 2、本公司独立董事白玉祥先生、张建华女士、袁淳先生对本 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 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会计准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体现 了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及协议的 执行有利于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管理水 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