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10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弘业集团")、 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丝绸集团")及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简称"省纺织集团")的重组事项进行了提示性公告。
2010年9月19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弘业集团转发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丝绸集团省纺织集团弘业集团重组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112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省纺织集团整建制划归省丝绸集团管理,并对省纺织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成为省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将弘业集团的国有股权整体划拨省丝绸集团,成为省丝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省丝绸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注册资本:25,36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沙卫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蚕茧、丝绸、服装、纺织原料、针纺织品、纺织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国内贸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弘业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整体划拨不需再获得其他政府部门批复。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