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因到龄退休,公司董事长钱竞琪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另,公司顾问刘绥芝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辞去公司顾问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钱竞琪女士、刘绥芝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作为公司董事长的钱竞琪女士以及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绥芝先生,以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为己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忠实履行职责。公司衷心感谢他们在任期内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