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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60013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罗廷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雷蕾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蕾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东湖高新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WUHAN EAST LAKE HIGH TECHNOLOGY GROUP CO.,LTD.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ELHT 
公司法定代表人                    罗廷元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雪梅                                周京艳 
联系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 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 
                                        五楼                                    楼 
电话                            027-87172021                          027-87172038 
传真                            027-87172021                          027-87172038 
电子信箱                    dhgx@hotmail.com                     dhgxzjy79@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0074 
办公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3007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elht.com 
电子信箱                                      dhgx@public.wh.hb.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东湖高新大楼五楼公司董秘处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湖高新  600133 
    (六) 公司其他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3月19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珞瑜路95号 
    公司最近1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4月30日 
    公司第1次变更注册登记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光大道1号东湖高新大楼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29012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420101300010462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武汉江汉区单洞路特1号武汉国际大厦B座16楼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3,132,422,219.37 2,951,406,338.50              6.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27,041,707.69   910,309,743.07               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1.8688           1.8351               1.84 
股净资产(元/股)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                    88,813,937.36    36,448,295.12             143.67 
利润总额                    88,813,937.36    36,544,901.13             14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4,291,184.62    32,922,581.83              34.53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47,554,989.24     9,848,599.54             382.86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07              2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10             0.02             400.00 
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07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3.85   增加0.97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8,777,906.86   110,091,061.19            -198.81 
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2193           0.2219            -198.83 
    流量净额(元) 
    注:以上数据按2010 年3 月5 日转增股本后总股本496,065,960 股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利率互换公允 
    -3,263,804.62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                                                  -3,263,804.6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新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97,318,053 35.31   +53,051,144  +53,051,144 150,369,197 30.3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7,318,053 35.31   +53,051,144  +53,051,144 150,369,197 30.31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7,318,053 35.31   +53,051,144  +53,051,144 150,369,197 30.3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78,274,147 64.69   +167,422,616  +167,422,616 345,696,763 69.6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78,274,147 64.69   +167,422,616  +167,422,616 345,696,763 69.69 
三、股份总数            275,592,200  100    +220,473,760  +220,473,760 496,065,960  100 
    1、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共计转增220,473,7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96,065,960 股。 
    2、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将所持本公司股份69,449,234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14%,协议转让给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投”),相关过户手续已于201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详见2010年3月2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6,853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条件股份数 冻结的 
                                           例(%)                          量         股份数 
                                                                                     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  74,394,384  -5,518,737  49,591,086    无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  69,449,234 +69,449,234  69,449,234    无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6  59,335,473 +24,351,321  31,328,877    无 
限公司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           未知   3.29  16,319,500  +6,318,249          /   未知 
资基金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1.77  8,778,799   +8,778,799          /   未知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1  7,984,639     -979,144          /     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 
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未知           1.23   6,080,704  +2,080,491   /          未知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           未知   0.28  1,399,822   +1,399,822          /   未知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吴海忠                                未知   0.14    707,500            /          /   未知 
范兵                                  未知   0.11    568,099            /          /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    股份种类 
                                                               量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6,596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4,803,29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6,319,500  人民币普通股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78,799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984,6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              6,080,704  人民币普通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1,399,822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吴海忠                                                    707,500  人民币普通股 
范兵                                                      568,099  人民币普通股 
薛亮                                                      549,000  人民币普通股 
    有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 
    行动的说明 
    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备注: 
    1、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日实施了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其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68,480,000股为基数,以其资本公积金向其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89,568,000 股。现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89,568,000元。 
    2、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名称由“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10年4月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持有的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  有限售条件股 售条件股份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限售条件 
号       东名称       数量                      易股份数量 
    1、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若公司2007年和2008年 
    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 
    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 
    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 
    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 
    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 
    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 
    2011年3月29日   24,803,298      83,200,000股计算,追加对价 
    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0.5股,共计4,160,000 
    股。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①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 
    武汉凯迪电力                                            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 
    1               49,591,08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 
    股份有限公司                                            低于50%;或者②根据公司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 
    司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 
    或者③公司2007、2008年度 
    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自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 
    2012年3月29日   24,787,788      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 
    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 
    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1、承诺在协议受让凯迪电力所 
    持有的东湖高新14.00%的股权 
    (共计69,449,234股)事项自 
   湖北省联合发                                            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 
2  展投资有限公 69,449,234 2013年3月18日   69,449,234      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 
   司                                                      2、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0 
    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 
    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 
    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武汉长江通信                                            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 
3  产业集团股份 31,328,877 2010年8月14日   31,328,877      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 
   有限公司                                                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 
    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过百分之十。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希林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2010年 
    3月22日经公司工会选举,决定增补林乘风先生为职工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详见2010 
    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及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投资经营。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推进科技园区开发建设、环保脱硫BOOM项目运营、环保铬渣综合治理发电等主营业务,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18.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10%;利润总额8,88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3%;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429.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3%;基本每股收益0.09元,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82%。 
    1、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金额: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                       700.00          0     700.00 
其他应收款                   3,380.45   1,317.33   2,063.12  156.61% 
固定资产                   157,514.22 119,497.38  38,016.84   31.81% 
在建工程                     3,564.08  42,164.55 -38,600.47  -91.55% 
短期借款                    25,610.00  12,110.00  13,500.00  111.48% 
交易性金融负债                 831.67     505.29     326.38   64.59% 
应付票据                       713.07   1,253.42    -540.35  -43.11% 
预收款项                    30,161.71  46,513.69 -16,351.98  -35.16% 
实收资本(或股本)            49,606.60  27,559.22  22,047.38   80.00% 
资本公积                     5,487.31  27,534.69 -22,047.38  -80.07% 
少数股东权益                 4,850.84   2,337.28   2,513.56  107.54%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43,818.21  12,339.52  31,478.69  255.10% 
营业成本                    30,434.07   6,367.76  24,066.31  377.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94.50   1,043.90   1,050.61  100.64% 
销售费用                       752.91     495.63     257.29   51.91% 
财务费用                     2,797.02   1,016.38   1,780.63  175.1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26.38   2,299.39  -2,625.77 -114.19% 
投资收益                     3,023.60    -698.25   3,721.86  553.02% 
所得税费用                   1,938.71     532.28   1,406.43  264.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942.68   3,122.21   3,820.47  12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7.79  11,009.11 -21,886.90 -198.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2.48 -26,083.43  20,960.95   80.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05.74   3,275.77  21,629.98  660.30% 
    (1)报告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700万元,较期初增加700万元,系公司应收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电价收入银行承兑汇票。 
    (2)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063.12万元,增长比例156.61%,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增加1,986.02万元所致。 
    (3)报告期固定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38,016.84万元,增长比例31.81%,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8,600.47万元,减少比例91.55%,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项目在建工程41,263.99万元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报告期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3,500.00万元,增长比例111.48%,主要系母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净额5500万元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增加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所致。 
    (5)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326.38万元,增长比例64.59%,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利率互换产品公允价值下降326.38万元所致。 
    (6)报告期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540.35万元,降低比例43.11%,主要系公司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7)报告期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6,351.98万元,降低比例35.16%,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丽岛漫城项目预收预售房款结转收入所致。 
    (8)报告期实收资本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2,047.38万元,增长比例80.0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2,047.38万元,降低比例80.07%,以上两项系根据200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9)报告期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513.56万元,增长比例107.54%,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增利润所致。 
    (10)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1,478.69万元,增长比例255.10%,主要系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规模增大,脱硫收入增加4,847.14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渣综合治理发电收入增加9,468.72万元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结转收入22,190.1万元所致。 
    (11)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24,066.31万元,增长比例377.94%,主要系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规模增大,脱硫成本增加1,443.15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铬渣综合治理发电收入,成本增加11,580.51万元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结转成本13,738.52万元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050.61万元,增长比例100.64%,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3)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7.29万元,增长比例为51.91%,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营销策划费用增加所致。 
    (14)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780.63万元,增长比例为175.19%,主要系公司脱硫项目借款财务费用增加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625.77万元,降低比例114.19%,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利率互换产品本期公允价值下降原因所致。2009年6月30日经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的报价为-130.349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0.55万元),公司据此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99.39万元,2010年6月30日经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的报价为-122.467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31.67万元),公司据此确认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6.38万元。 
    (16)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721.86万元,增长比例533.02%,主要系公司投资的联营公司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实现投资收益2,960.65万元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金融衍生产品利率掉期投资收益62.95万元所致。 
    (17)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06.43万元,增长比例264.23%,主要系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运营项目规模扩大、脱硫板块利润增长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8)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820.47万元,增长比例122.36%,主要系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规模增长、公司投资的联营公司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实现投资收益增加2,960.65万元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学府房地产利润增长5,476.76万元所致。 
    (19)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1,886.90万元,降低比例198.81%,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学府地产丽岛漫城项目、全资子公司长沙科技园项目、襄樊科技园项目开发较去年同期新增投入6,755.96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铬渣综合治理发电运营支出12,068.84万元所致。 
    (20)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0,960.95万元,增长比例80.36%,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BOOM项目支付建设工程款所致。 
    (21)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1,629.98万元,增长比例为660.30%,主要系主要系公司新增燃烧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贷款6,5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4,5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新增铬渣治理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新增3000万元项目贷款所致。 
    2、母公司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科技园项目实现销售面积8475㎡,实现收入4,407.98万元,回款1,664万元。其中,国企中心三期-Ⅱ项目占地13.9亩,建筑面积为1.4万㎡,目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施工进度为20%;国企中心四期占地1352㎡,建筑面积为1.13万㎡,现已完成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移交、接管工作;光谷芯中心项目占地223亩,建筑面积为24万㎡,该项目已于今年6月顺利开盘。 
    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A区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B区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二期工程正在进行概念方案设计工作。 
    报告期内,由于国家为了遏制房价快速增长的势头,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受此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量跌价滞”,市场观望气氛浓厚,预计政策对房价的影响将在下半年逐步显现出来。 
    面对复杂、多变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的学习和研究,适时调整营销策略;二是公司所在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政策优势明显,会吸引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发展。公司将抓住有利时机,扩大市场份额;三是发挥光谷 芯中心项目作为武汉首个采用美国LEED绿色认证体系规划设计的项目优势,树立品牌,加快发展; 
    四是通过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成功的运营管理经验,积极应对目前严峻的客观形势。 
    3、烟气脱硫BOOM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 
    目前,公司烟气脱硫装机总容量达到500万千瓦,投资规模达人民币7亿元。公司积极参加国家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小组的相关工作,在国内由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脱硫岛”的规模、占有率方面位居前列。报告期内,环保科技分公司累计完成脱硫电量74.79亿kWh,实现销售收入7,711.22万元,回款5,111万元,脱硫效率均优于国家环保部门的指标要求。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开拓烟气脱硫产业,做好芜湖分公司的各项工程建设,争取签订新的脱硫BOOM项目。同时,进一步将BOOM项目经营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培养一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形成并拥有核心科学技术,逐步做大做强烟气脱硫产业。现将报告期内5个环保科技分公司的运营、建设情况介绍如下: 
    ①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 
    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大别山BOOM项目”)于2008年5月16日注册成立,位于湖北省麻城市大别山发电公司脱硫场。 
    大别山BOOM项目机组为2×600MW 超临界机组,分别于2008年7月、10月投入运营,各项性能指标运行良好,电耗、水耗等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满足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完成脱硫电量24.56亿Kwh,实现收入3,122万元,回款1,569万元。 
    ②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环保科技分公司 
    安庆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安庆BOOM项目”)于2008年8月29日注册成立,位于安庆市老峰镇。 
    安庆BOOM项目机组为2×300MW燃煤机组,项目于2009年6月投入运营,各项性能指标运行良好,电耗、水耗等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满足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完成脱硫电量15.55亿Kwh,实现收入1,377万元,回款1,270万元。 
    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环保科技分公司 
    合肥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合一BOOM项目”)于2008年8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合肥市杏花村镇。 
    合一BOOM项目机组为2×600MW超临界机组,项目于2009年1月投入运营,各项性能指标运行良好,电耗、水耗等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满足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完成脱硫电量16.08亿Kwh,实现收入1,077万元,回款1,011万元。 
    ④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东环保科技分公司 
    肥东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合二BOOM项目”)于2009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合肥市肥东县唐杨路32号。 
    合二BOOM项目机组为2X350MW超临界机组,项目于2009年9月投入运营,各项性能指标运行良好,电耗、水耗等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满足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完成脱硫电量18.60亿Kwh,实现收入2,151万元,回款1,261万元。 
    ⑤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 
    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芜湖BOOM项目”)于2009年9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502。 
    芜湖BOOM项目机组为2X600MW超临界机组,预计总投资15,800万元,2009年7月开工建设,该项目现处于施工阶段,预计2010年12月完成#1机组脱硫168试运;#2机组预计于2011年6月完成脱硫168试运。截止报告期末,芜湖BOOM项目#1机组施工图设计完成100%,建筑工程完成1号机组总工程量的70%,安装工程完成1号机组总工程量的60%,技术服务工程完成1号机组总工程量的10%; 
    #2机组施工图设计完成100%,建筑工程完成2号机组总工程量的30%,安装工程完成2号机组总工程量的10%。报告期内,芜湖分公司的两个单项工程:#1机组清水混凝土、#1机组吸收塔制作和安装获得了中电投芜湖发电厂五期基建工程中的亮点工程称号。 
    2010年下半年,主要围绕继续推进#1机组的工程建设,落实石灰石供应,石膏外运及原材料堆场,组织和发电厂及环保局的联络,做好学员岗前培训工作,组织好调试大纲、试生产方案,等一系列生产前准备工作,为 2010年12月底完成168试运创造条件;同时2#机组工程建设将继续按进度推进。 
    4、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的建设运营情况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发电、铬渣灰渣综合治理与利用,固体废弃物污染物危险品处理。 
    报告期内,该公司累计运行4345小时,总发电量35229万千瓦时,总上网电量30774万千瓦时。 
    #1 机组于2009 年6 月底通过了电网公司72+24 小时试运计时,2009 年12 月25 日电网公司正式确认转商业化运行;#2机组于2010年3月底完成72小时试运行工作,并已接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函。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13,203万元、资产总额123,53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469万元,净利润-4,680万元,回款10,600万元。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煤价持续走高,导致运行成本大幅上升;二是作为处理铬渣的环保电厂,其在锅炉选型、环保排放、设施配套等方面均不同于常规电厂,项目建设成本偏高,发电经济性偏低。同时,铬渣本身并不发热,还原解毒反应还需额外吸收热量,导致其综合发电煤耗高于普通燃煤电厂。三是设备仍处于磨合期,尚需调整,也导致运行成本增加。 
    2010年下半年,公司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优化外部经营环境,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进一步拓宽煤炭采购渠道,严把质量关,争取采购更优质、更经济的煤炭,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第三,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工作。公司要发挥主动性、能动性,积极将技改工作开展起来,为电厂长期稳定地运行提供良好的保证。第四,引入管理咨询,完善电厂的组织架构,优化管理流程,促使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5、丽岛漫城项目的建设开发情况 
    该项目由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开发。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持有51%股权。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叁级)、物业管理、酒店管理。 
    丽岛漫城项目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新城内,居于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7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容积率为1.5。报告期内,丽岛漫城项目一期已完成交房,二期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9,900万元、资产总额26,874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2,190万元,净利润5,130万元,回款1,566万元。 
    6、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由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开发。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实业、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成果转化提供配套服务,房地产开发。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坐落于湖南省环保科技园,位于长株潭城市圈枢纽地区,总建面30万㎡,是长沙地区率先引入德式工业建筑模式、采用国际设计标准,针对富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而打造的专业化、集约化、中心化的企业总部和生产研发基地。 
    报告期内,该项目一期已销售完毕,项目主体已竣工,各项配套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项目二期已于2010年5月开盘,土建工程已完成两栋1-6层砌体,已完成预售面积23495㎡。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4,460万元、资产总额19,869万元。报告期内尚未结转收入,净利润-262万元,回款5,864万元。 
    7、襄樊国际创新产业基地的建设开发情况 
    该项目由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开发。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是对高科技产业进行投资;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为中小型科技成果转换、创业和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及投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襄樊国际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总建面30万㎡,是集独栋办公、研发、商务、SOHO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襄樊首座多功能都市产业综合体。报告期内,该公司项目一期已全部销售完毕,已累计完成销售10897平方米,二期已完成规划许可证等前期工作。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净资产2,815万元、资产总额12,883万元。报告期内尚未结转收入,净利润-85万元,回款1,507万元。 
    8、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投资收益2,993万元。 
    (二)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营业利  入比上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润率  年同期 
                                                   (%) 增减(%) 
分行业 
科技园建设         44,079,772.00  17,507,987.21  60.28  -53.28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   77,112,200.89  33,386,374.53  56.70  167.82 
住宅建设          221,898,818.00 137,385,240.44  38.09 
铬渣综合治理       94,687,162.96 115,805,139.01 -22.30 
分产品 
科技园建设         44,079,772.00  17,507,987.21  60.28  -53.28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   77,112,200.89  33,386,374.53  56.70  167.82 
住宅建设          221,898,818.00 137,385,240.44  38.09 
铬渣综合治理       94,687,162.96 115,805,139.01 -22.30 
================续上表========================= 
                  营业成  营业利润率比 
                  本比上  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或分产品      年同期         (%) 
                               增减(%) 
分行业 
科技园建设        -60.63    增加7.41个 
                                百分点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  76.14    增加22.53个 
                                百分点 
住宅建设 
铬渣综合治理 
分产品 
科技园建设         -60.63   增加7.41个 
                                百分点 
燃煤机组烟气脱硫  76.14    增加22.53个 
                                百分点 
住宅建设 
铬渣综合治理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0万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湖北地区 297,084,774.97                145.43 
安徽地区  46,006,015.92              2,142.79 
河南地区  94,687,162.96 
    (二)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 
                                                                   益情况 
芜湖电厂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   624.56 工程土建安 
气脱硫项目                                                  装阶段 
    六、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内控和治理水平,公司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按要求修编了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公司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在原《定期报告制作办法》(现已废止)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定期报告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重大过错追究责任制度》等四个制度,以多层面的方式对报告编制和披露质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二)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559,2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6,384,402.29元转入2010年度;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共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20,473,7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96,065,960 股。 
    2010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截止2010年3月5日,本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 
    (三)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四)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比例原则上在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3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5)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59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559,2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6,384,402.29元转入2010 年度。 
    2010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截止2010年3月5日,本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五)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七)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1、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名    初始投资金额 持有数量(股) 占该公司股权 期末账面值 会计核 股份 
称                 (元)                   比例(%)     (元) 算科目 来源 
汉口银行股份   12,600,000     13,601,217         0.61  12,600,000 长期股 购买 
有限公司                                                         权投资 
合计           12,600,000     13,601,217            /  12,600,000     /    / 
    (八)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九)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占同类 关联           交易价格与 
            关联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易 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交易金 交易 市场      市场参考价 
            交易 
易方   关系      内容     定价 价格      金额     额的比 结算 价格      格差异较大 
            类型 
                          原则                    例(%)  方式           的原因 
武汉凯 
                 大别山脱 
迪电力 母公 接受          市场 
                 硫项目公      1,413.38  1,413.38 2.83   现金 1,413.38 
股份有 司   劳务          定价 
                 用系统 
限公司 
武汉凯           铬渣综合 
       其他 
迪电力      接受 治理发电 市场 
       关联                    92,158.00 52.92    100.00 现金 92,158.00 
工程有      劳务 工程项目 定价 
       人 
限公司           总承包 
合计                         /         /  1,466.30 100.00   /         /          / 
    备注: 
    (1)关于大别山脱硫项目公用系统形成关联交易的原因如下: 
    2008年4月16日、5月12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签订的《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大别山BOOM项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凯迪控股将拥有的大别山BOOM项目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毫无保留转让给本公司。 
    根据相关协议,大别山电厂烟气脱硫装置及配套附属系统总承包的发包方为凯迪控股,承建方为凯迪电力。该装置及系统在建成投产后将依据前述转让协议由凯迪控股转至本公司所有。 
    以上详细情况见2008年4月18日、5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受让BOOM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凯迪控股将所涉及BOOM项目的全部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或文件中约定的由凯迪控股享有或承担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均毫无保留的转让给本公司;作为大别山BOOM项目承建方凯迪电力履行了建设义务,且公司支付的大别山BOOM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款未包括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建设款,因此公司负有承担支付大别山BOOM项目公用系统资产建设款的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报告期公司向铬渣综合治理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方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2.92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82,453.62万元。 
    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金额                       经履行完毕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61,000 2007-11-24 2017-11-20        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5,000  2010-6-29  2011-6-29         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000  2010-6-25  2011-6-24         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1,800   2009-5-1   2011-5-1         否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00   2009-5-7  2013-12-30        否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500 2008-12-31 2016-12-30        否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   2010-6-1   2011-6-1         否 
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09-8-13  2017-8-11         否 
    注:2010年7月1日,公司对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担保1,800万元已解除。 
    (十)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 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8,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0,8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0,8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6.37 
其中: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4,447.9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4,447.91 
    3、委托理财情况 
    2008年3月19日义马环保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签署了关于从事利率互换业务的《委托协议》,2008年4月24日与其签署了《交易确认书》。交易确认双方在约定期间按照约定的不同利率基础进行特定本金下的利息扎差清算的业务,委托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0日。 
    协议规定的计算额度为义马环保在农行已取得的贷款人民币23,000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万元,交易条件为当市场同时满足美元6个月的同业拆放利率(usd6mlibor)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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