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金发科技(60014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2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0年4月26日在公司120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立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该所报酬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为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为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为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廉洁守法、勤勉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的会计核算能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和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发生额及余额仅限于因业务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备用金和公司支付的报酬,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行为,亦不存在因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0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34号、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立信大华审字【2010】1833号"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公司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5、公司对有关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是适当的,符合有关准则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有关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的决定。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8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