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5月20日(周四)上午9:00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5、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1日(周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4、《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0年度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8、《关于公司和中船集团签署2010年至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
9、《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以上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5月11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为方便股东登记,提高工作效率,本次登记均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式附后);
信函登记:请寄至上海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20
b 传真登记:传真至021-68861999
②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者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登记截止日期:
2010年5月17日下午4:30之前(信函方式登记日期以邮戳为准)
3、注意事项:
①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会议时间预计不超过半天;
③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东波、林勤国 联系电话:021-68860618
传真:021-68861999 邮编:200120
特此通知。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及股东回执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所附指示就会议预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股 东 登 记 回 执
截止2010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是否要求发言: 是 □ 否□
发言或提问要点:
会议通知返回方式: 传真 □ 回函 □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回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回函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2010年 月 日
(注:传真或来函应附通知上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