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9日下午,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北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8,787,41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1.4938%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文正先生因公务出差外地,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左跃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姜文正、陆本清、柯卫钧、独立董事吕红兵、余卓平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左跃、查炳贵、独立董事陈亦英签署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议案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内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关于上海神舟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投
资新建《200MW 高
1 588,784,438 99.9995% 0 0 2,974 0.0005% 通过
效太阳电池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的议
案
关于转让国泰君安
2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8,784,438 99.9995% 0 0 2,974 0.0005% 通过
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上海神舟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向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
3 4,013,601 99.8936% 0 0 4,274 0.1064% 通过
责任公司申请 6 亿元
贷款,并由本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陈军、夏慧君律师见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