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0年8月10日,《证券日报》及相关媒体刊登或转载了题为《托管公司遭通报维科精华“很受伤”》的文章,文中主要提及的问题为:公司托管企业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维科印染”),被列入安徽省2010年第二季度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名单,因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COD(化学需氧量)未达标,被要求限期整改。 二、澄清说明 截至报道日,淮北维科印染已经淮北市环境监察支队验收,总排口取样监测COD已经合格。同时,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澄清: 1、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6月21日下发了《关于对有关企业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其中淮北维科印染总排口取样监测COD516mg/L,超标0.032倍。 针对上述问题,淮北维科印染立即进入整改,与上海宜态科环保工程公司签订治理废水COD和氨氮合同,同时引进美国高科技菌种(可降低COD30%、氨氮25%),于7月14日投入运行后,经淮北市环境监察支队取样监测总排口COD一直保持在400mg/L左右,氨氮也有所下降。 为此,淮北市环境监察支队出具了《关于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污染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环监函[2010]22号),报告还指出:淮北维科印染制定各车间节约染化料、减少用水量,增加回用水量的硬性指标,成效显见;成功试验了以先进工艺技术代替尿素用于印花生产;在污水处理系统增加新的加药装置;增开两台氧化池风机等多项环保措施。 2、维科精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重视回报社会的责任。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设备及人员的投入,通过工艺和流程改进、设备改造等方式实现产业的转型与升级。 三、其他说明 2010年8月8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了2010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其中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的染色机、定型机等十余台套设备、3000万米产能。 为配合公司实施产业调整战略,维钟印染目前已处于歇业状态(详情请见公司公告2010-016),本轮淘汰落后产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任何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