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抵押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仑开发支行签订了总金额为162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将本公司下属的北仑工业园区的部分房屋与土地(账面原值约为28244万元)抵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仑开发支行作为贷款担保,抵押期限为2010年11月10日至2012年10月27日,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实际贷款金额。截至公告日,在上述抵押担保余额内,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仑开发支行贷款3000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