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长栓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赵长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