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修改》中的《关于修订董事会人数为7人的内容》。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1,77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20%)于2010年9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在本次会议上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原"山东省泰安市环山路36号"变更为:"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关于修改的议案》增加以下内容:
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地址内容。《公司章程》第五条原内容为:"公司住所:中国山东省泰安市环山路36号;邮编:271000。"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中国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邮编:031300。
2、公司股东泰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4,264,1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3%)于2010年9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在本次会议上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修改的议案》增加以下内容:
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人数内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原内容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2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3人。"
(2)《关于增加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泰安市国资委增加提名王金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2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36,034,3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按照预定的程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四)《关于修改的议案》(逐项表决)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内容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内容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的内容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长权限的内容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会人数为7人的内容
反对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同意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未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人数为8人的内容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修订内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会议选举王金余先生为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会议选举徐培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会议选举蒲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会议选举符小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会议选举王金忠先生为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会议选举杜书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会议选举郭文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会议选举刘春芝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会议选举朱新民先生为公司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会议选举孙永才先生为公司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数为136,034,355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八)《关于第七届监事会延长任期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九)《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十)《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为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034,35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启伟、谢静律师与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临时提案的提出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