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5月12日于公司办公楼贵宾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翟美卿女士召集,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于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近期下发了深证局公司字【2010】15号《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监管意见》")。
公司接到《监管意见》后高度重视,针对《监管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检查了公司目前的运作情况,本着严格自律和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该整改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编号为临2010-017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该项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监管意见》的要求,公司同时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该项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监管意见》的要求,公司同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内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根据《监管意见》的要求,公司同时修订了《经理人员工作细则》的相应内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根据《监管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该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保证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锦江")"山水华府二期B区"项目(即B9地块)的顺利开发建设,番禺锦江拟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为壹亿陆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35个月,贷款主要用于番禺锦江"山水华府二期B区"项目开发建设。该笔贷款由番禺锦江公司以其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担任本次贷款的财务顾问。有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编号为临2010-015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会议的时间: 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办公楼贵宾室
3、股权登记日: 2010年5月24日(星期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登记的办法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
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③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④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地址:广州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020-34821006 联系传真:020-34821008
联系人: 朱兆龙 舒剑刚
3、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0-34821006
(3)联系传真:020-34821008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联系人:朱兆龙 舒剑刚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一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议案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4 关于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如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对此决议案放弃表决, 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