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611.5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于近日接到南方香江的通知,2010年5月25日南方香江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锦城支行中的15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解除的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ZYD090881;同时南方香江将该1500万股继续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锦城支行,并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为ZYD100505。 截至目前,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611.5339万股中的40600万股进行了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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