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提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提出增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2010年10月11日,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详见2010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26。),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6日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宁夏电投“关于建议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为新增的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宁夏电投持有本公司股份40,700,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8%,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宁夏电投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明确议题。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宁夏电投提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事项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0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对原通知“五、会议内容:”中增加:(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增加后议案序号如下: (一)审议《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 4、发行价格; 5、定价依据; 6、发行对象; 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投向; 10、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承诺; 12、发行决议有效期; (三)审议《非公开发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六)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三、本次增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详见临2010-02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