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为子公司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0-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本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公司将另行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