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11月28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10-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夏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有效实施集中发展主业的规划,不再经营原全资子公司宁夏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决定对宁夏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合并方: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合并方:宁夏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建公司") 冶建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1018万元;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河滨东街96号;法定代表人:李汉文;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 截止2010年9月30日,冶建公司总资产:2,902.22万元,负债总额:1,576.27万元,净资产:1,325.95万元,净利润:-99.15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合并方式 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冶建公司原有独立法人地位予以注销。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不经营原冶建公司的相关业务,并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合并基准日为2010年11月30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合并完成后,冶建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本公司;冶建公司的所有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由本公司承继。冶建公司无银行贷款。 5、合并完成后,冶建公司员工安置将按本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7、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合并双方将办理相关手续,将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相关程序。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为了有效实施集中发展主业的规划,公司实施本次吸收合并,不再经营原冶建公司的相关业务。 2、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后,将授权经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取消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经201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提供5000万元的住房开发贷款担保(已分别于2010年10月30日、2010年11月18日公告),鉴于本公司决定将盛泰房地产100%股权转让,故本公司决定取消该笔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召开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0-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