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建工大厦四楼第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建工大厦四楼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否 2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否 3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否 4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否 5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报告》 否 6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否 7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 否 8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报告》 否 9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是 10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否 11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规定的日期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9:00-下午3: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一楼。 五、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 公司证券部 邮编:200120 电话:68870170 58885666*1821、1822 传真:58795500 联系人:李先生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廿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廿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0日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2010年 6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0年 6 月 日 注: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3:董事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简历 持本公司股票数(股) 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1 徐征,男,196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12542 是 2 蒋志权,男,195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12543 是 3 杭迎伟,男,196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房产有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0 是 4 范忠伟,男,1952年5月出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12542 否 5 刘国林,男,1951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2542 否 6 肖长松,男,1951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0800 是 7 吴红兵,男,1967年4月出生,研究生(金融专业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副总裁、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副总裁、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0 否 8 徐君伦,男,194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市建委科技委秘书长、副主任,现任上海市建委科技委副主任。 0 否 9 黄昭仁,男,1945年3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市纺织控股(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上海市纺织控股(集团)公司高级顾问。 0 否 附件4:监事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简历 持本公司股票数(股) 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1 郭雪林,男,195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9442 是 2 施正峰,男,196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0 否 3 刘琰紫,女,196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工会副主席。现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0 否 注:以上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红兵、徐君伦、黄昭仁,作为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红兵、徐君伦、黄昭仁 2010年 6月10日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现就提名 吴红兵、徐君伦、黄昭仁 为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盖章) 2010年6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