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 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37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青岛嘉原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共计75%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38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6,000万元,用于公司支付收购浙江省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市耀江置业有限公司共计持有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75%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现同意以公司持有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75%股权为该笔借款追加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现需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国家股、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10年8月2日);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010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2176751 联系传真:0575-82177000 联 系 人:马亚军、陈斌权 邮 编:312300 8、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截止2009年7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3)股东投票代码:738173;投票简称:卧龙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 1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2.00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卧龙地产"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73 买入 1.00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卧龙地产"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173 买入 99.00元 1股 E、投票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5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卧龙地产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回 执 截至2010年7月28日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