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0年3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0年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至目前,公司实际动用了8000万元的募投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6个月的期限将至,2010年9月16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又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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