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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