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0年5月8日披露了《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0年5月15日披露了《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4日13:00
5、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 9:30~11:30,13:00~15:00
6、出席对象
(1)2010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1)《关于增补熊熙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水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1)《关于增补杨子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刘世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在审议上述第1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 2:30-5:00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710-3342132 联系传真:0710-3349308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 邮政编码:441057
联系人:籍俊花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24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3、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738184,沪市挂牌股票简称:华光投票
4、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1.00
2 《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2.00
(1) 《关于增补熊熙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2) 《关于增补水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
3 《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3.00
(1) 《关于增补杨子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2) 《关于增补刘世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2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网络投票的,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它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