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冰熊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薛冲先生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史克龙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召集人史克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共5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结论性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对于保留事项的陈述及出具保留意见是合理及公允的。符合财务审计制度及法规。 2、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审查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对公司2009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及董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作为公司监事,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涉及事项的说明真实、明 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 (2)由于证监局的稽查尚未完结,稽查结果对涉及事项认定的影响无法 估计。公司必须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对于相关的调查紧密配合,尽快消 除目前公司不确定因素。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有效表决票共5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有效表决票共5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9年度,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其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工作。 有效表决票共5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有效表决票共5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