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1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李凤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兆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战略两个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
1、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决定杜崇军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命张立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是:杜婕、王兆君、李凤日、宫喜福、张立群。独立董事杜婕任主任委员。
2、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决定杜崇军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命张立群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是:杜婕、王兆君、柏广新、宫喜福、李凤春、张立群、宋建龙、徐世范、王海。董事长柏广新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同意设立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