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上午9时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夏丽娟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慕广学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新增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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