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08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972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0年6月9日
●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1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0年6月18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09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0年6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383,340,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72元,共计派发股利41,400,792.58元。
1、分配年度:2009年度
2、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83,340,6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400,792.58元,剩余423,167,769.7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2010年度。
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为0.108元,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以现金红利抵扣所得税后,每股税后现金红利金额为0.0972元;其余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每股0.108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0年6月9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10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0年6月1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6月18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83,340,672 100 383,340,672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383,340,672 100 383,340,672 100
三、股份总数 383,340,672 100 383,340,672 100
七、有关咨询办法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买卖街25号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76205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