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根据西藏药业经审计的2009年12月31日之财务数据,以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6,87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追加转增股份,追加转增比例为每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获转增1股股份。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6日。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的股权除权日:2010年9月7日。
● 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7日停牌,2010年9月8日复牌。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10年9月8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14:00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0人,代表724785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8710000股的52.2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31人,代表6947844股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68790000股的10.10%,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6553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4%;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569757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64%,占公司总股本的3.29%。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表决的股东 72478544股 71535633股 813553股 129358股 98.7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6947844股 6004933股 813553股 129358股 86.4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65530700股 65530700股 0股 0股 100%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上述规定及表决结果,《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说明书》获得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根据西藏药业经审计的2009年12月31日之财务数据,以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6,87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追加转增股份,追加转增比例为每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获转增1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获取上市流通权。
2、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10年9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持有的上市公司之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城")承诺:华西药业、新凤凰城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项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558.90万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变,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应摊薄。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万股)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万股) 比例(%)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其中:华西药业 3,148.00 22.69 0 3,148.00 21.62
新凤凰城 2,696.00 19.44 0 2,696.00 18.52
周明德 310.00 2.23 0 310.00 2.13
斯 钦 208.62 1.50 0 208.62 1.43
杨 晓 200.00 1.44 0 200.00 1.37
林 犇 139.07 1.00 0 139.07 0.96
王晓增 100.00 0.72 0 100.00 0.69
邵马珍 30.00 0.22 0 30.00 0.21
彭 辉 30.00 0.22 0 30.00 0.21
高自力 25.00 0.18 0 25.00 0.17
王保明 25.00 0.18 0 25.00 0.17
曹树珍 15.00 0.11 0 15.00 0.10
陈丽晔 12.31 0.09 0 12.31 0.08
赵学增 10.00 0.07 0 10.00 0.07
王江滨 10.00 0.07 0 10.00 0.07
陈景行 10.00 0.07 0 10.00 0.07
王志中 8.00 0.06 0 8.00 0.05
任北辰 8.00 0.06 0 8.00 0.05
刘德功 7.00 0.05 0 7.00 0.05
合计: 6,992.00 50.41 0 6,992.00 48.03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6日。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的股权除权日:2010年9月7日。
(三)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7日停牌,2010年9月8日复牌。
(四)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10年9月8日,当日公司股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股份支付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截止2010年9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用于执行对价安排所定向追加转增的股份通过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按对价安排所获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处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执行。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万股) 变动数(万股) 变动后(万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992.00 0 6,992.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79.00 +687.90 7,566.90
总股本 13,871.00 +687.90 14,558.90
六、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华西药业 3,148.00 本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第一个交易日。 所持西藏药业股份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新凤凰城 2,696.00
周明德 310.00
斯 钦 208.62
杨 晓 200.00
林 犇 139.07
王晓增 100.00
邵马珍 30.00
彭 辉 30.00
高自力 25.00
王保明 25.00
曹树珍 15.00
陈丽晔 12.31
赵学增 10.00
王江滨 10.00
陈景行 10.00
王志中 8.00
任北辰 8.00
刘德功 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6,992.00 ― ―
注:在上述承诺完成后,其中现任公司董、监事及高管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减持行为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的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每股收益变动情况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照新股本总数14,558.90万股全面摊薄计算的公司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13元。
(二)查询和沟通渠道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楼
邮 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联系人:刘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的申请;
2、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说明书;
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文件;
5、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保荐意见书;
6、西藏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续安排方案法律意见书;
7、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日